成都工业学院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公示,学校汇总并审核,现有名同学被评为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 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见图片),公示期为年3月16日—年3月22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年3月22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与管理科反映(长虹会堂),-,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 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 编辑 唐诚 审核 毕植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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