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五十二中年清明假期安全教育致
兰州五十二中清明假期安全教育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又是一年清明时,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为了保证同学们能够度过传统、安全的清明假期,进一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在放假期间,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和要求向各位家长告知,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周六至周一),共3天。4月6日(周二)正常上课。 二 班 3.30 三 班 3.31 四 班 4.1 五 班 4.2 六 休 4.3 日 休 4.4 一 休 4.5 二、安全教育温馨提示 为了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健康而又平安的假期,敬请家长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1.传递文明,树立新风。 文明祭祀。清明祭祀逝者,既是表达我们的追思,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的倡导,建议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方式祭扫,强化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时尚、绿色安全祭祀,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用更加绿色、文明的方式祭奠逝者,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烧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用实际行动向亲朋好友和孩子传递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 2.防疫安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家长们要充分认识今年清明节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要高度重视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3.严防火灾。 进入春季以来,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上坟烧纸等引起的森林火灾增多。春季天干物燥,防火工作已到关键时刻,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为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孩子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孩子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杜绝未成年人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孩子的角度,安排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孩子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保持安全警觉 家长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严格要求孩子,务必做到: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防拐骗、用电安全、生命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孩子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除上网学习外,不沉迷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侮辱欺凌他人,不在网上发布和转发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文章和言论,提醒孩子严防各种形式的通讯网络诈骗,一起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春夏季还是其他流行病、传染病高发季,在做好新冠疫情的防控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其他各种传染病的预防。 END 发展学生成就教师提升学校 敬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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