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一、招生计划 年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二、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见附件1。 复试成绩满分为分。复试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见附件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附件1: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 -yzuvet-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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