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社保存疑和重复注册问题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92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意见》(甘建建〔〕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注册建造师社保存疑和重复注册问题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建筑业企业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注册建造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本单位注册建造师社保存疑和重复注册的问题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并签署《兰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情况自查自纠承诺书》(附后)。自查整改报告、《兰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情况自查自纠承诺书》及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等,务必加盖公章后于年3月29日前报送至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大厅。

二、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企业,将按省住建厅要求被列入“注册异常状态”企业名单上报省住建厅处理。对核查工作拒不配合或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核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相关信息,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附:《兰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情况自查自纠承诺书》

联系人:李欣、张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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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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