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市区。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多人。现设有29个学院,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由扬州大学原艺术学院分设而成,专业肇始于年原扬州师范学院创建的艺术系。

  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学院设有扬州大学扬州民间音乐研究所、“美声之林”声乐艺术中心等研究机构。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设有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建有美术学校级重点学科,设有扬州八怪研究所、扬州大学陶瓷研究所、扬州民间美术研究所、扬州大学书法研究所及扬州大学漆艺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师资结构合理,教学成果显著,综合实力较强。近年来,完成或在研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学生在全国各级竞赛中所获主要奖项有:全国高等专业艺术院校艺术歌曲比赛优秀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三等奖,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全能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艺术作品展一、二、三等奖,上海世博会爱尔兰国家馆服装画展最佳设计奖等。

  音乐学院和美术与设计学院均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以及众多爱心人士捐助的各类奖学金,获奖面接近在校生的50%。

  我校艺术类专业年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

专业

计划

招生范围

音乐学(师范)

70

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河北安徽广西

音乐表演

50

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河北安徽广西

美术学(师范)

45

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河北安徽广西

环境设计

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河北安徽广西

服装与服饰设计

40

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河北安徽广西

公共艺术

35

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河北安徽广西

  二、专业考试、报名(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4-5日

2月7日(美术)

2月6-7日(音乐)

河南

郑州第二十四中学

1月6-10日

1月14日(美术)

1月14-15日(音乐)

湖南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音乐)

2月11-12日(音乐)

2月13-14日(音乐)

省考试院安排(美术)

1月4-10日

2月5日(美术)

江西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湖北

沙湖考试基地(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2月16-17日(音乐)

2月20-21日考试(音乐)

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54号)

2月16-17日(美术)

2月21日(美术)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2月5-6日(美术)

2月8日(美术)

2月8-9日(音乐)

2月10日(音乐)

注:考试报名时间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表中所列时间为初步意向时间。

  注:①江苏省的考生统一参加由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加试。

  ②江苏省外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元,音乐类元。

  (3)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4)实行网上报名的省份,按网上报名的要求报名。

  2、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类(满分分)

  (1)视唱(80分):5套试题中抽选一套。

  (2)专业主修(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3)加试科目(20分):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主修科目重复。

  美术类(满分分)

  (1)素描:8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图片,时间2.5小时)。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时间2.5小时)。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文科类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   三、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合格),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五、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1)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直接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年为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美术类联系人:谢老师、钱老师联系—

  音乐类联系人:韩老师、钱老师联系—

  八、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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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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