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拟报学校批准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确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年3月24日——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学生处反映。 地点:学生教育与管理科(长虹会堂) 联系- 来源学生工作处(部)编辑 向丹丹审核 毕植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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