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拟报学校批准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确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年3月24日——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学生处反映。

地点:学生教育与管理科(长虹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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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生工作处(部)编辑

向丹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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