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中科白癜风恢复美丽黄皮肤 http://m.39.net/pf/a_6169119.html 各园区公共服务局,新区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意见精神,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帮助其稳定就业,有效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促进企业发展和就业工作良性互动。根据《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3号)和《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区各用人单位,可申请失地农民岗位补贴: (一)在兰州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在新区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企业招用法定年龄段的新区户籍完全失地农民(失地80%以上,不含本数),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时间满6个月以上;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岗位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失地农民(人员、残疾人、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等)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岗位补贴;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以初次核定享受岗位补贴时间为准)。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年1月14日—2月15日向企业所在地园区公共服务局申报年度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岗位补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兰州新区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兰州新区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三)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材料(企业全称、开户行全称、账号信息) (四)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园区留存一份、新区备案一份。 四、申报流程 (一)受理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园区公共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由企业补充完整后及时受理。 (二)审核审批。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民利企,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补贴政策,年度补贴审核审批工作由各园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可采取数据比对、系统核实、部门致函等方式对失地、参保、纳税等信息进行核实,由局务会审议确定拟享受补贴企业名单、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于年2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将附件3、4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公示发放。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园区上报的拟发放补贴企业、人员和金额进行汇总后,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新区财政局发放补贴资金。 五、相关解释 (一)企业申请补贴人员为申报补贴时在岗职工。 (二)申请补贴月数:企业为招用失地农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补贴月数以实际缴费月数核定(已享受年度补贴企业,申领补贴最长不超过13个月)。 (三)社会保险:是指企业为招用失地农民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 (四)采用劳务派遣形式招用失地农民就业的,按照“谁缴纳社保、谁申报补贴”的原则申报岗位补贴并提供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岗位补贴工作,是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促进失地农民群体就业的创新举措,各园区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促进失地农民稳定就业。 (二)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业务经办、走访企业、QQ工作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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