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及陪员:您好!为继续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告知如下,请您理解并主动配合。一.医院要求:1.医院指定出入口按时出入,务必佩戴医用口罩,口罩需遮住口鼻。2.医院时,请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码”及身份证,并配合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询问。3.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4.境外回国、湖北、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院就诊患者应主动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二.门、急诊就诊及入院要求:1.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社保卡;无身份证或社保卡的患儿就诊时,其监护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陪同前往。门诊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避免现场排队造成人员聚集。2.60岁以下有自助生活能力的患者,陪员不得进入门诊区域;60岁以上及儿童患者,最多1人陪护。3.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尽量不出病房,严禁串病房、溜走廓、聚集聊天等行为,防止交叉感染。4.全面禁止住院患者探视。5.境外回国来甘就医患者,需携带集中隔离14天证明和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6.来自湖北、武汉的就医患者,需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较重地区(包括其他省的高、中风险区)来院就医的患者,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就医时须先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正常就医,核酸检测阳医院隔离治疗。7.近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湖北省旅居史及国内高风险地区(包括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其他省份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请务必医院导诊人员,并履行相应的防控义务。未主动告知人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如您有任何困难,请向身边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配合!医院年4月26日请提前扫描申领健康出行码就诊请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及本人身份证如您从境外、外地回兰或或14天内去过外地14天内去过外地请扫码!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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