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

三十五中教育集团兰州市第四十八中学举行法治教育讲座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师生“杜绝校园欺凌”意识,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4月9日下午,三十五中教育集团兰州市第四十八中学邀请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周军律师团队的黄引弟律师来校开展了以“包容乐群,和乐致美--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法治教育讲座,七八年级近名师生聆听了讲座。黄律师既从事过学校教育工作,又从事过律师工作。她从给同学起绰号(带有侮辱性质的就是校园欺凌);给同学画丑化形象的画,并将其公开;就外貌、家庭等嘲笑讥讽同学;拍校园欺凌的短视频,发朋友圈;故意排挤自己不喜欢的同学,在网络上传播谣言、披露个人隐私;唆使同学孤立某一同学等现象入题,结合自己从教和从事律师多年的丰富工作经验,用一个个具体、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阐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信号、校园欺凌的危害、怎样预防校园欺凌以及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等方面的内容,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教给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他希望同学们学会面对欺凌行为时的应对方法,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后黄律师向同学们倡议:如果你正在遭受欺凌,不要唯唯诺诺,不要畏惧,不要自卑,请你一定要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正是因为你的软弱,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如果你正在目睹欺凌,请不要隔岸观火,不要纵容、不要参与,更不要煽风点火,津津乐道。有时候对于你来说,不经意的一句话,都可能引发一场悲剧。如果你正想实施欺凌,请你冷静下来,切勿冲动,想想后果。一旦发生欺凌,就必然受到道德的谴责、纪律的处分,甚至法律的制裁。   黄律师语言通俗易懂,感染力强,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讲座不仅提高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做一名守法、用法、护法的中学生。同时使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学生成长部邓奇德主任强调青少年要有守法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当遇到矛盾时,应该宽宏豁达,不以暴制暴,做遵纪守法好学生的道理。同时号召全体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时时防范校园欺凌事故发生。   通过此次讲座,我校师生不仅懂得了如何机智应对校园欺凌,增强了文明守纪的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在今后的校园安全工作中,我校将继续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不断加强全校师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把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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