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
各县区卫计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高新区管委会计生办: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年7月14日(含)以后至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 (二)该子女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二、特殊情况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规定 特殊情况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一)独生子女父母离异的,独生子女抚养方户籍在我市,且独生子女父母已退出育龄期的; (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的,独生子女抚养方户籍在我市,且独生子女抚养方已退出育龄期的。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正常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二)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夫妇双方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另一方户籍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所在地一方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抚养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不在我市一方的,需出具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曾经在我市工作、现已退休且户籍均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婚育证明。 (三)独生子女父母离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独生子女父母离异且双方户籍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抚养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抚养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另一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抚养方户籍在我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抚养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抚养方两寸照片一张,抚养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不在我市一方的,需出具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四)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且抚养方户籍在我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抚养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抚养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抚养方两寸照片一张,抚养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另一方死亡证明。 三、办证要求 能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号的,填写原证号;不能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号的,按新办证编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均须在贴照片下方注明补办并加盖公章。 户籍在本县(区)内的无业居民以查询系统为主,能查到的,户籍地不出具证明;不能查到的,需出具户籍地计生部门的证明。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3月3日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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